麒臻实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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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麒臻实业集团供应商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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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贵州麒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运营中,供应商的环保表现及供应水平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与环保表现良好供应水平高的供应商合作,特制本供应商退出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为贵州麒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原材料、设备、服务等各类供应商。

三、退出标准

(一)环保合规性

  1. 供应商违反国家或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如被责令停产整顿、罚款金额较大等情况。
  2. 未能按时完成环保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3.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二)环保管理体系

  1. 未建立有效的环保管理体系,无法提供必要的环保文件和记录,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等。
  2. 环保管理体系失效,导致环保措施无法有效执行,如污染治理设施长期闲置或运行不正常。

(三)产品或服务环保质量

  1. 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环保标准,可能对再生铅生产过程或最终产品造成环境污染风险。
  2. 提供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且无法通过技术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3. 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如运输过程中发生物料泄漏等情况。

(四)环保绩效

  1. 连续多个考核周期内,环保绩效指标未达到企业设定的目标,如污染物排放超标率过高、能源消耗过大等。
  2. 环保表现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无改进迹象。

四、退出流程

(一)预警阶段

  1.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供应商的环保表现进行评估和监测。当发现供应商存在环保问题,但尚未达到退出标准时,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计划。
  2. 预警通知应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和复查时间。

(二)整改阶段

  1. 供应商在收到预警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提交给企业环保管理部门。
  2. 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整改计划进行审核,如认为整改计划可行,批准供应商按照计划进行整改;如认为整改计划不合理,要求供应商重新制定。
  3. 供应商在整改期间,应定期向企业环保管理部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复查阶段

  1. 整改期限届满后,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方式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污染物检测等。
  2. 如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达到环保要求,企业继续与供应商保持合作;如供应商的整改情况未达到环保要求,企业将启动退出程序。

(四)退出实施阶段

  1. 风险评估:企业环保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退出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寻找替代供应商、调整生产计划等。
  2. 通知供应商:企业向供应商发出正式的退出通知,明确退出的原因、退出时间和相关要求。
  3. 交接处理:与供应商协商剩余订单的处理方式,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同时,要求供应商做好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如环保文件、技术资料等。
  4. 替代供应商选择:企业采购部门及时寻找替代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选择流程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新供应商的环保表现符合企业要求。

五、后续管理

(一)经验总结

企业对供应商退出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供应商管理提供参考。

(二)信息记录

将供应商的退出情况记录在供应商管理档案中,作为企业供应商数据库的一部分。同时,将该供应商列入企业的“环保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不再与其合作。

(三)持续监督

对替代供应商的环保表现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始终符合企业的环保要求。同时,加强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沟通与协作

(一)内部沟通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环保管理部门及时将供应商的环保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便各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与供应商沟通

在整个退出过程中,企业应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向供应商解释退出的原因和依据,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供应商的理解和配合。

七、附则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本机制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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